江油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禁火令
江府規〔2023〕1號
江油市人民政府
2023年森林防火禁火令
為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發生,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發布如下命令。
一、禁火時間:2023年1月10日至5月15日。
二、禁火范圍:江油市行政區域內森林、林木、林地及距離林業用地邊緣水平100米范圍內(指定集中祭祀點除外)。
三、禁火期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:
(一)進入林區的車輛和人員,要自覺接受防火登記、檢查并交存火源,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。
(二)嚴禁在禁火區內吸煙、生火取暖、野炊、燃燒篝火、燒烤食物、燒地邊、燒灰積肥、燒荒煉山、焚燒秸稈、爆破、焊接、焚香點燭燒紙、點放孔明燈、燃放煙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,和開展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活動。
四、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報警,鄉鎮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接到報警后,應當立即調查核實并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,采取科學措施積極撲救。
五、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,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,依法給予警告、罰款、拘留等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森林火警電話:12119
舉 報 電 話:0816—3251119
江油市人民政府
2023年1月10日
政策解讀:http://www.ie965.com/content/article/39719851